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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一年后退租,房东以“家具磨损”为由拒退2万元押金,法院:正常磨损无

案例导入 2023年1月,刘姑娘以每月16000元的价格从杨先生手中租赁上海徐汇区一套房屋,并支付了押金32000元。租期满一年后,刘姑娘如约搬出房屋,并向杨先生讨还押金。然而,杨先生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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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一年后退租,房东以“家具磨损”为由拒退2万元押金,法院:正常磨损无

发布时间:2026-03-18 14:50 热度:


案例导入
2023年1月,刘姑娘以每月16000元的价格从杨先生手中租赁上海徐汇区一套房屋,并支付了押金32000元。租期满一年后,刘姑娘如约搬出房屋,并向杨先生讨还押金。然而,杨先生拒绝退还,理由是刘姑娘一年来的居住给房屋带来了“伤害”:包括家具有缺失、墙壁被严重损坏、沙发破损、家具表面被损坏、房屋内有养猫导致的抓痕和臭气等。杨先生向刘姑娘出具了一份房屋损失报价清单,其中包括全屋除胶1000元、木皮美容2000元、乳胶漆修补2500元、维修百叶窗200元、床垫沙发清洁1000元、沙发边几800元、餐椅870元等,总计要求赔偿约2万元。刘姑娘无法接受,诉至法院。
 
上海房产律师分析
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:房屋及家具的正常使用磨损,是否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?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此,本案中的房屋、家具的正常磨损,不应由刘姑娘承担赔偿责任。刘姑娘无需赔偿所谓的木皮美容费、乳胶漆修补费等费用。
但刘姑娘在交还房屋时,确实存在一些问题:房屋中缺少一个单人沙发,其自己购买的衣柜被留在房屋之内,墙上张贴的海报、胶条、挂钩等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。因此,法院酌情判决刘姑娘应赔偿杨先生维修、家具等损失费共计2000元,并支付水电燃气费用。最终,法院判决杨先生应在判决生效10日内退还刘姑娘保证金约3万元。
 
类似案例中,张梦君与廖纯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也体现了同一裁判规则。租赁期满后,房东以房屋存在损坏为由扣押全部押金,但因未能举证证明修复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,法院最终酌情认定修复费用及水电费800元,判决房东返还剩余押金2550元。法院明确指出,房东应承受房屋在使用期间内的正常损耗,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损耗才可主张赔偿。
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一条: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四条: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,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住房租赁条例》第十条:出租人收取押金的,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、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。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,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。
上海房产律师提醒
租房押金纠纷中,“正常磨损”与“人为损坏”的界限往往是争议焦点。对于租客而言,入住时应拍照、录像留存房屋及家具的原始状态,退租时恢复原状并保留证据。对于房东而言,主张扣减押金需举证证明损失属于“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损坏”,且损失金额具有合理性。实践中,法院通常不支持以“全新标准”要求使用多年的家具,也不支持将正常使用磨损归责于承租人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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